江门市文明办2023-09-08 22:55 6100阅
9月7日上午,由江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文明办联合举办的《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在全国人大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启动。这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建设好展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窗口”的生动实践,也是坚持以“法治思维”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擦亮“文明形象的展示地”城市名片的具体行动。
据了解,《条例》自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方位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常态长效,进一步深化江门市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法治保障。《条例》实施两年多来,我市坚持把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创建为民、久久为功、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理念,精心部署推广宣传,倡导文明行为规范,优化完善配套设施短板,持续治理不文明行为,有力提升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启动仪式上,《条例》学习宣传讲师团获颁聘书;在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置了《条例》实施情况意见收集点,让《条例》更接地气,满载民意。活动现场,市民代表组成文明条例倡议团一起向全体市民发出充满责任和力量的文明倡议,设置的《条例》知多少问答环节吸引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呼吁市民群众从自我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让文明之风常在,让文明之花常开。
责任编辑:杨嘉蔚
二审:王雪晴
三审:庄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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