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2021-01-15 22:30 11733阅
2020年6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教育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着力规范网络文学、游戏、音乐、知识分享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和侵权盗版多发的重点领域,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177件、涉案金额3.01亿元,调解网络版权纠纷案件925件,网络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环境进一步净化。
近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遴选了“剑网2020”专项行动十大案件,涵盖图书、影视、音乐、游戏、软件、图片等作品类型。其中,江门版权局牵头办理的台山盗录电影案件——《广东江门杨某某等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入选十大案件之一,得到国家版权局的嘉奖。
《广东江门杨某某等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杨某某、王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侵权影视播放链接放至网站供用户点播观看。此外,杨某某联系劳某某等到江门地区多间影院盗录最新上映的《攀登者》《零零后》等院线电影,放至网站供用户点播观看。2020年9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6万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杨嘉蔚 二审:钟建基 三审:司徒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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