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2022-01-25 06:46 15112阅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法治江门建设,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门;践行法治为民,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对标最优最好,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此,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江门城市战略定位,体现侨乡特色,围绕“科技引领、工业振兴、园区再造、港澳融合、侨都赋能、人才倍增”六大工程,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推进法治江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采用“小快灵”立法技术。在立法原则上,坚持问题导向,粗细结合,不要求面面俱到,建议立法重点围绕六大工程,重在突出地方特色。在立法语言上,做到具有指导性、方向性、操作性,对于具体程序和条件设置原则性规定,保持立法相对固定,为后续改革创新留出空间。在立法结构上,突出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的制度设计,规范政府行为,搭建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框架。
二是发挥省“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作用,以信息化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新突破。将“政务服务无堵点城市”,商事登记“微信+智能审批”、不动产登记“税证联办”、政务服务“湾区通办”“政银通办”等一批优秀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和经验做法通过地方立法转化为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互联互通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围绕数据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可视化、安全、保护等技术领域,推动数字经济、数字产业发展,更好实现“科技引领”。
三是以建设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为契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好“工业振兴”“园区再造”工程,建立跨区域产业合作创新平台、产业技术联盟和各类特色产业园区,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完善产业协同创新,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学习对标欧盟,加快建立与欧盟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加强对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宣导、风险预警、法律辅导等服务,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引导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家电、安全应急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四是突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的功能定位,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合作。对标对表湾区内先进城市,推动江门参与珠三角都市圈和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区建设。以“湾区通”为牵引,对接港澳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外国人及港澳服务机构和国际教育、医疗、养老、休闲、文化、商业、交通等配套设施,主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深度分工合作,拓展多层次多元化交流合作,深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实施“港澳融合”。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要做好“侨”文章,发挥侨乡资源优势。要做好侨资源文化化、产业化和权利化这篇大文章,提升“文化交流、经贸合作、维护权益、侨务智库”四大功能,最大限度凝聚侨心、侨智、侨力。将华侨华人投资全流程便利化、华侨华人投资要素市场化支撑、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创新创业、公共法律服务、全球侨务资讯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平台等纳入调整范围,推进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把江门打造成为新时代华侨经济文化合作示范区,建成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球侨务资讯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国家平台,加速形成“侨都赋能”的发展格局。
六是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人才资源服务质量,实现“人才倍增”目标。应制定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保障等措施,加强人才引进、落户、交流、评价、培训、择业指导、教育咨询等便利化、专业化服务,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促进政策。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保障企业用工稳定;支持有需求的企业创新用工模式,开展共享用工、灵活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行更加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支持市场主体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海外人才停留居留、往返签证、出入境通关提供便利。健全和谐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王继远 作者系五邑大学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院长、法学博士、教授)
(责任编辑:刘佼 二审:宁园 三审:司徒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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